问题 |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三)属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劳动仲裁中先予执行的条件:当事人申请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并且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四十五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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