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怎么算补偿金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怎么算补偿金?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二、在甘肃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律师费怎么计算? 在甘肃,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律师费按拆迁补偿金额的比例计算,收费比例如下: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每件按3000元起收费。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一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一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一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一5%;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一4%; 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一2%。 房屋拆迁补偿金的算法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所以被拆迁人也不可以随意跟政府部门索要补偿金。如果征地主管部门支付的补偿金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但被拆迁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配合的,征地主管部门也可以依法对房屋进行强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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