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违背诚实信用解除委托合同可以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一、对方违背诚实信用解除委托合同可以吗 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此时行使的解除权属于法定解除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 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 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2、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 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 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对于对方违背诚实信用解除委托合同可以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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