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经济案可以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根据规定经济案可以减刑吗? 经济案件的犯罪分子被判刑后一定可以被减刑,若是满足了以下的条件,有可能会被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经济犯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吗? 1、经济犯罪的犯罪主体并不是只能是自然人 经济犯罪的外在形式的特征 (1)犯罪主体的外形表现,大多数经济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少数由单位构成(特殊主体)。 (2)危害行为的外形表现,现行《刑法》及单行法规,把经济犯 罪分成若干类别,又分为若干行为,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为生产销售一般的伪劣产品、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产品等,伪劣产品必须有销售性,违法性(违反质量法规定) 和销售金额的特定性(销售金额五万元)。 2、经济犯罪的内部结构的特征 (1)本质经济结构。即有社会危害性,危害国家整体经济秩序, 是商品经济时代的副产品,行为人在经济运行中,以不法牟取非法 利益,危害了国民经济的主体结构。 (2)经济犯罪的违法结构。与自然犯罪是不同的,既违反刑事法律,又违反经济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也违反了民事法规。 (3)经济犯罪的心理结构,是故意犯罪,或以营利为目的,或以占有为目的,或以其他为目的传播、破坏等。 经济犯罪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等,不管公民是因为涉嫌犯什么罪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若是想要被减刑,都需要拿出证明自己满足了法定减刑条件的证据。可以减刑的条件在现行法之中有明确的规定,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后,依旧不确定自己是否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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