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能够视为自首?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哪些情形能够视为自首? 自首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称之为一般自首; 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 三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 二、自首立功能够减刑多少年?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20%至40%; (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10%至30%; (3)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论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6)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犯罪较轻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哪些情形能够视为自首?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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