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组织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的? 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组织聚众赌博罪,只有赌博罪。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并非任何行为都成立赌博罪,赌博罪仅限于两种,一是聚众也就是纠集多人从事赌博,二是以赌博为业,即将赌博作为职业或者兼职。 赌博的营利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在赌博活动中取胜而盈利,一种是通过抽头或者收取手续费等费用而盈利。如果只是单纯的一时娱乐而参加赌博,即使有少量的财务输赢也不应以赌博罪来论处。赌博筹码还必须是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如果双方以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以外的东西作为筹码,则不构成赌博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处罚金。 二、提供场所赌博会被判刑吗? 如果证据充分,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一般情节的判三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判三年到十年之间。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对于“开设”的含义,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 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不构成本罪。提供赌场之后,本人是否参与,是否抽取渔利的,不影响本罪成立。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组织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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