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抵押房产是否可以用于出资,相关法律规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民法典抵押房产是否可以用于出资 民法典对抵押房产是否可以用于出资没有规定,而在实践中,房屋抵押后,抵押权人取得房屋的他项权,抵押的房屋可能会被执行用于清偿债务,所以一般不能出资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 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房屋抵押后,房屋一般是不能出资的。 房屋抵押后,抵押权人有可能行使抵押权,行使抵押权后,会对房屋进行拍卖、折价等方式变现,如果出资的,会影响其他股东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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