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当事人能否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刑罚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同一当事人能否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刑罚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刑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⑴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事法律规范,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 ⑵法律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法律制裁手段; 刑事处罚是一种刑事法律制裁手段。 ⑶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作出的; 刑事处罚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作出的。 ⑷适用客体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处罚适用于一切危害国爱、社会,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⑸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而刑事处罚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公民,不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⑹适用程序不同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依照行政程序进行; 而刑事处罚则由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⑺处罚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多样,因不同行政领域而不同。 而刑事处罚的形式是有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⑻法律救济不同由此可见,是否两罪并罚首先要看是否是同一个人同一种罪名,如果是同一种那么只会处以一种处罚,如果是有先后顺序之分,那么之前受到的惩罚会下之后的惩罚里面减下来。 所以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有其他问题,欢迎联系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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