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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嫌猥亵女童罪判刑几年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一、涉嫌猥亵女童罪判刑几年?

没有猥亵女童罪,构成猥亵儿童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涉嫌猥亵儿童罪批捕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涉嫌猥亵儿童罪辩护律师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属守律师的工作纪委和职业道德规范;

2、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不得与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

4、对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

5、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

6、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守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7、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

四、涉嫌猥亵儿童罪侦查人员需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五、涉嫌猥亵儿童罪公安机关需查明哪些内容?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六、涉嫌猥亵儿童罪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可见,猥亵女童罪判刑几年这个问题要根据犯罪情节由人民法院确定,法律制度中规定的量刑上限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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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