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是法条竞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是法条竞合吗?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是法条竞合,绑架过程中非法拘禁了受害人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一般按绑架罪定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绑架罪应结合哪些情节量刑? (一)案件起因; (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 (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四)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五)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六)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七)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三、涉嫌绑架罪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四、涉嫌绑架罪法院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作出判决。 五、涉嫌绑架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六、涉嫌绑架罪开庭后后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七、涉嫌绑架罪开庭后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公诉人发言; (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三)被告人自行辩护; (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是法条竞合吗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法条竞合是很好认定的,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但同时触犯了数个法条,像这种情况都属于法条竞合。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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