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后怎么处理土地纠纷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拆迁后怎么处理土地纠纷? 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三、土地使用权纠纷提起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土地使用权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拆迁后处理土地纠纷的方法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事实上,正常情况下政府部门在拆迁房屋的同时就收回了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纠纷本质上跟房屋拆迁并无直接关系,即使没有拆迁行为,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以后也应该尽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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