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按离婚判决书支付房屋补偿款能够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不按离婚判决书支付房屋补偿款能够强制执行吗? 能够强制执行的。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二、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执行只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执行权是国家的一项公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单位或者公民个人行使。在我国,行使执行权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这实际上是由民事执行程序的目的决定的。 3、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 4、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离婚诉讼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三)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四)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五)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能够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不按离婚判决书支付房屋补偿款是能够强制执行的。对于法院给出的离婚判决书中的各项内容,双方都是都是需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的,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严格执行的,那么另一方能够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诉讼申请,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不按离婚判决书支付房屋补偿款能够强制执行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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