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毒一般多久才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 刑事案件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1、刑事拘留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但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拘留期限为17天。 2、侦查阶段的期限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在上述期限不侦查终结,且是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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