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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解答

《民法典》规定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协议解除,养父母以及生父母之间协议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收养关系必须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解除收养关系也需要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主要内容有:

1、协议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身份信息;

2、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解除收养关系后的相关事项处理;

3、双方签字,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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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