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前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离婚前对于家庭共有财产是不能进行处置的。 因为家庭共有财产并不一定等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全部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的,则家庭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离婚的,可以分割,至于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购房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方式有什么 婚前购房的,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具体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要分情况确定如何分割: 一、如果是一方全款出资购房的,则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个人所有。 二、如果是一方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则房产也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给予对方补偿。 三、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如果是产权登记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房产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房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归夫妻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婚前财产增值离婚的分割方法有什么 一般情况下,一方婚前财产属一方个人财产,自然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 但若一方对另一方财产增值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贡献行为,则应考虑对行为人结合贡献比例进行补偿。 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需对该财产进行管理进而产生的收益,则收益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取得的房屋租金;以婚前财产在婚后购买股票、基金等理财产品收益;以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的股权投资收益;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前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方式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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