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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时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赔偿
分类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解答

一、拆迁时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赔偿?

1、营业执照拆迁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

法律法规对于认定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导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

(1)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标准,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

(2)有合法经营手续为标准,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就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

2、营业执照证件类型

(1)个体户营业执照:

无需注册资本,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及再投资,可以转让,无需公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税务方面定额征税,无须建账;根据租金、成本等来估算收入。核定征收后有无收入都要按核定税金缴纳,超出定税部分另行征收。

(2)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无需注册资本,可从事转让,需要做公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不能再投资。

税务可定税无须建账;也可查账征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无需注册资本,可从事转让,需要做公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不能再投资。

税务查账征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有限责任。

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等,此外,还需要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4、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三、农民不同意还可以征收土地吗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首先看是否有两公告: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让相关被征收人都可以看到、知道。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行为,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3、征地农民有三大权利

(1)土地补偿知情权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的土地补偿知情权表现为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最近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和者统一年产值标准,也属于农民知情权的范畴,行政机关在制定这些标准前也需要进行广泛的调查,农民有申请听证权和结果知情权。

(2)调查结果核准权

市县政府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报批前,对被征土地的调查结果经被征地农户确认后,将确认的材料作为组卷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给审批机关审查,获得审批机关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实施征收行为。

核准调查结果就是核准市县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年产值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是否与农户签字确认的一致。

调查结果核准权的具体体现就是补偿登记,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土地补偿公告后土地所有权人、承包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依据调查结果确认书和产权登记文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补偿登记。

在登记中核实调查结果是否与签字的结果一致,如不一致有权拒绝登记领取补偿,补偿登记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地上附着物所有权随之消灭。

(3)补偿方案听证权

补偿方案听证权,并非是我们前面提到的预征土地听证权,而是指在征地实施机关将拟定的征地补偿方案报有权机关批准后,依法进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实施机关再次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被征地农民仍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个体工商户、或者是有限责任公司等注册成功之后,都可以获得营业执照,这些有营业制造的企业,也是有可能会被拆迁的,实施拆迁行为的单位,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价值的补偿、员工下岗安置费等的补偿费用。以上就是关于拆迁时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赔偿的相关介绍。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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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