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轻处罚的情形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暂予监外执行必须是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条件,比如说怀孕的妇女由于不方便,不能够在监狱内部执行相关的刑罚,就需要在监狱外部来执行。当然的,怀孕的妇女是做广泛性的理解的,流产也是属于怀孕的情况。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从轻处罚的情形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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