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故意伤人轻伤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未成年故意伤人轻伤怎么处理? 1、未成年故意伤人,导致他人的伤情为轻伤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鉴定轻伤需要的材料: (1)委托书。案件处理机关开具的委托某机构进行鉴定的委托书; (2)伤者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页等都是可以的; (3)伤后就医的所有病例材料,如果是住院治疗,需要提供医院病案科复印病例材料(携带伤者身份证即可复印)。 (4)影像学资料,伤后拍的所有的片子都是需要携带,鉴定完毕后片子会退还。 (5)其他材料,根据受伤的情况不同,可能需要一些其他的材料,例如可能既往做过损伤程度的鉴定,需要既往鉴定意见书的复印件。 二、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后,合适会提出伤情鉴定请求? 1、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2、伤情鉴定一般是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1)提出伤残评定申请书。 (2)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 (3)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导致他人受到轻伤以上损害的公民,可能会因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而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如果不想受到处罚,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自己并不是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当然即使是因为过失才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益,导致他人受到重伤损害的,依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具体什么情况构成轻伤? 1、一般来说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等就属于轻伤,此外以下情形也会被认定为是轻伤: (1)眼睑损伤影响面部或功能; (2)单纯性眼眶骨折; (3)泪腺器官损伤及功能障碍; (4)眼球结构损伤影响面部或功能; (5)损伤所致视力损害,2只眼矫正视力降至0.7以下(较伤前下降0.2以上),1只眼矫正视力降至0.5以下(较伤前下降0.3),伤后原单眼低视力下降1级。 (6) 外伤性斜视。 2、轻伤是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对组织器官结构造成一定程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伤情。 尚未构成重伤,不属于轻伤的伤害,包括受伤时的伤害,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综合分析,综合评价。 不管公民是否已经成年,都不得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否则一旦导致他人的伤情为轻伤,有被认定为犯了故意伤害罪的可能。若是对未成年故意伤人轻伤怎么处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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