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会被受理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1、申请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不一定会被受理 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机关;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应当限期补正,并在最终补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请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2、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4)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拆迁方若是想要实施强制拆迁行为,首先需要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法院在收到此类申请之后,首先需要结合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判断是否满足了强拆的条件若是满足了相应的条件,一般会同意采取方提出的强制拆迁申请。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申请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会被受理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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