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种类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 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成为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法关于民法典若干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大笔书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 4、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5、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病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是被继承人所有的,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设立房屋的居住权,设立后居住要人有权使用房屋。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遗嘱的种类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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