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拘役的特征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1、拘役是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构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3、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4、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部门、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判处拘役缓刑可以交养老保险,拘役属于一种短期的自由刑,期限在1~6个月之间,存在数罪并罚的情况,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适用的是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人,要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强制犯人参与劳动。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判拘役的特征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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