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手动脚与强奸罪的界限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具体而言,两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 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对象,这与传统法律文化有关。 对于奸淫男性的行为,只能定强制猥亵罪。 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人,猥亵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定猥亵儿童罪。 (3)客观方面不同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使妇女陷于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对妇女实施奸淫。 强奸罪既遂是行为人完成性.交行为,而强制猥亵罪是指性.交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不同强奸罪是具有和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故意。 强制猥亵罪是性.交以外侵害性自由的故意。 即强奸罪有奸淫.妇女的目的,而强制猥亵罪不具有奸淫的目的。 对妇女动手动脚就是违背了本人的意愿,而是利用威胁、强迫的方式进行的,只要造成的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就会按强制猥亵、侮辱的罪名来进行处罚,一般轻者五年以下,而对于严重者是可以按五年以上来进行判刑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动手动脚与强奸罪的界限有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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