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没犯罪被拘留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我没犯罪被拘留怎么处理? 1、没有犯罪被拘留了,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 不应当被拘留但是被拘留了,可以向法院所在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当地法院的检察部门检察科或民行科举报。 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2、刑事拘留超期不一定可以申请获得国家赔偿。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被拘留者一定会被逮捕吗? 1、被拘留者不一定会被逮捕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3)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2、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三、公民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怎么通知家属? 1、公民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2、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3、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实施了违法行为的公民可能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涉嫌犯罪的公民有可能会被刑事拘留。不管受到的是哪种类型的拘留,都并不会留下案底。如果对我没犯罪被拘留怎么处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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