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证据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贩卖毒品证据标准是什么?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贩毒案件取证要求有哪些? (一)全面取证规则。 即司法人员在调取证据时,应当尽可能的全面调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 (二)合法取证规则。 即要求取证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方法得当。主体合法要求证据的调取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身份。如调取证人证言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司法工作人员调取;辩护律师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必须征得人民法院的准许;司法人员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的照片、录像以及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等。 三、涉嫌贩卖毒品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四、涉嫌贩卖毒品刑事拘留嫌疑人的流程有哪些? 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五、贩毒判刑标准是如何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 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 事实上,刑事案件中对于定罪证据的要求是一致的,可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非常多,比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以及公安机关通过其他的技术侦查方式取得的证据,法院审理贩毒案件时,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能定罪量刑。以上就是关于贩卖毒品证据标准是什么的相关介绍。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