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公司的成立条件都是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成立条件都是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前,其设立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物业管理公司具有或者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 2、一定数额的注册基金; 3、有与规定相符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4、拥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5、有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业务范围。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业主财物被盗物业管理公司该赔吗 1、如果对小区业主财产的管理是一种特约管理,即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保安费包括财产保管服务,那么发生财产丢失的,业主可以要求特业管理公司依保管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没有约定,但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未尽至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备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对财产的丢失有过错过失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没有过错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立条件都是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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