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 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1、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在家庭当中如果有从事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那么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法规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除了上班时候的纪律以外,在平时的业务当中,一般直系亲属是不能够经商的,同时也不能够承包农村土地。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继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2、其他方式承包 其他方式承包相对于家庭承包而言,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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