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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申请强制执行要开庭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离婚申请强制执行要开庭吗?

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再开庭,但法院会对执行内容合法性进行书面审查。

强制执行的流程是: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二、一方不出庭能判决离婚吗

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因为不愿意离婚,所以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内未出庭,有人认为,即使原告有证据,由于被告没有出庭,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进行质证,所以法院在此种情况下不宜判决离婚。若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如果因为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而判决不准离婚,则无疑是在让原告为被告不履行出庭义务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法院缺席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对夫妻共有财产是否要一并进行分割,针对这一问题,有的法院在处理时只单独解除婚姻关系,对财产不予分割,当事人以后有争议可另行起诉。有的法院在处理时,对能够查实的财产进行分割,对无法查实的财产不予分割。后一种处理方式要合理。能够查实的财产在分割上是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障碍的。若不予分割,则离婚后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共有(比如房屋),双方都有权使用,而这极容易产生纠纷。当事人在离婚后若发生争议还需重新起诉。这不仅使当事人劳神劳力,造成诉累,也会增加法院的工作,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申请强制执行是不需要开庭审理的,申请强制执行是因为当事人拒绝履行相关的法律文书,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以上就是关于离婚申请强制执行要开庭吗的相关介绍。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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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