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反悔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反悔后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反悔一般是不行的,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非一方发现财产的分割存在欺诈、胁迫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双方自愿达成新的财产协议,可以按照新的协议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处理 经过公证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性质上也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双方签字后成立,在完成协议离婚手续后生效。 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 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到法院协议离婚未成,也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 当事人已经在协议中明确了协议离婚未成也要按照原约定履行的意思表示,在诉讼离婚时,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具体处理时应依照约定的内容进行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夫妻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反悔后怎么处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