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非法捕捞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非法捕捞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包括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主体不同等。

1、客体不同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

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盗窃罪为以秘密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因而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水面或他人承包的渔塘中,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并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3、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4、犯罪对象不同

本罪的对象是除了珍贵水生动物以外的所有水产品资源,具有特定性,盗窃罪的对象则范围广泛,包括所有的公私财物。

单位、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得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这是由于若是实施了此种行为,可能会涉嫌犯非法捕捞罪,而涉嫌犯罪是有可能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非法捕捞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0: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