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由谁负责调处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 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 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4)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国务院交办的; 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相信大家通过本文的内容就知道了应该如何进行解决邻居之间土地纠纷了吧,对于发生了纠纷就要利用合法的方式才能更有效的解决。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再次到征地拆迁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由谁负责调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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