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残疾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1、精神残疾的规定。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若是因为这种情况就会导致他是精神方面受到的损害,那么完全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当然对这样的一种赔偿不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划分,这和其他方面的赔偿是不一样的,因为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金就是包含在总的赔偿项目当中。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需要按责任比例?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精神残疾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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