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的实质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服法; (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2、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假释期间又犯罪,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具体的规定如上。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假释的实质条件是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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