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八大刑事案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我国八大刑事案件是哪些? 八大类刑事案件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此八大类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构成刑事案件会怎么处罚 我国刑罚种类有: (一)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三)专门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三、普通刑事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不分普通刑事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案件的界定是没有统一标准,都是相对而言的。 在案件中,它们没有特定标准的。 一般情况下按照: 1、标的额的大小; 2、影响力; 3、双方人数多少; 4、杀人案件。 等等情况去做判断和依据。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一)本区域内社会影响较大; (二)受害人众多; (三)暴力型犯罪; (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这样会作为重大刑事案件来对待的。 八大类刑事案件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此八大类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上就是关于八大刑事案件是哪些的相关介绍。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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