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亵幼儿判几年会被判处死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猥亵幼儿判几年会被判处死刑吗? 一般不判死刑,猥亵儿童判几年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一般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猥亵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做出反抗,只要违背了儿童的意志,并且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三、猥亵罪罪行分辨 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行为与猥亵儿童的行为,都可能表现为抠摸下身、吸吮、搂抱等行为,且都不需要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等强制性方法,有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有: (1)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必为男子,后行为的主体既可以为男子也可以是女人;前行为的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犯罪,后行为的主体则要求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前行为的目的在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即与之发生性关系;后行为则无此目的,其是为了通过猥亵儿童来满足、兴奋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欲望。 (3)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行为的方式为奸淫的行为,只能发生在异性之间;后行为幼女即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方式则为除性关系以外的所有淫秽、下流行为、既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4)所侵害的对象不同。前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后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则为未满14周岁的儿童,既可以是女性儿童即幼女,又可以是男性儿童。行为人在奸淫幼女的前后,实施了抠摸幼女下身、要幼女为之玩弄、吸吮等猥亵行为的,属吸收犯,后行为被前行为所吸收,应以吸收行为即前行为构成的强奸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四、猥亵罪认定 1、本罪与强奸罪的界限 目的上:行为人有无奸淫的目的。 行为上:有无直接性交行为。 2、本罪与猥亵儿童罪的界限 对象:本罪犯罪侵犯的对象为他人或者14周岁以上的女性。 4、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两者都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区别在于: (1)对象情况不同。本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本罪对妇女进行的侮辱行为,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猥亵幼儿罪不可赦,国家针对猥亵犯罪行为一定是会严处的。如果犯罪分子犯了猥亵罪,不管犯罪分子猥亵幼儿判几年,都会多方面的受到影响,比如家庭、工作单位等等。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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