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开庭审理
延期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需要提供新证据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问题 | 民事第二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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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民事第二审程序是指在民事案件一审裁判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审理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第二审程序主要包括上诉、再审和抗诉三种形式。 1. 上诉: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适用于一审判决的错误适用法律、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等情况。 2. 再审: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或者发现一审、二审实际上根本不存在或不适用法律的事实,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再审适用于对终审判决的法律适用错误、重大事实错误等情况。 3. 抗诉:当事人对上级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向同级法院提起抗诉。抗诉适用于对上级法院裁定程序违法、裁定错误等情况。 在民事第二审程序中,法院会对当事人的上诉、再审或抗诉请求进行审查,并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重新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并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民事第二审程序是对一审判决或终审判决进行审查和审理,不会重新审查全部事实和证据。而且,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尊重事实和法律的连续性,不得随意改变原判结果。 以上是对民事第二审程序的简要解释,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民事第二审程序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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