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设立
集团公司设立,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的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成立集团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问题 | 公司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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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在其营业执照中注册并获得法律授权的可以从事的经营活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 具体明确:经营范围应当具体明确,不能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范围应当包括具体的业务内容和所涉及的行业。 2. 法律授权:经营范围需要在公司的营业执照中进行登记,并且需要获得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未经授权的经营活动是不合法的。 3. 相关许可证件:某些特定的经营活动可能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例如金融、医疗和教育等行业。公司在经营这些活动时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件。 4. 公平竞争:公司在经营范围内的活动应当遵守市场经济原则,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妨碍公平竞争。 5. 变更手续: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需要发生变更,公司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总之,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依法设定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超出或违反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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