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
民事主体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上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和债权。物权又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两大类。按大陆法系的物权理论,不动产物权由自物权和他物权组成。自物权即不动产所有权,他物权由用益物权包括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和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和典当权组成。
问题 | 他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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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他项权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所有权基础上,创设的针对他人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如租赁使用权、典权、地役权、抵押权等。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二、他项权证的概念 他项权利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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