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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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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法律解释指的是一个与合同当事人无直接法律关系的第三方被授权或受影响而给予法律效力的情况。在法律上,第三人通常不被认为是合同的一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会受到合同的约束或享有其中的权利。例如,在一份租赁合同中,租客和房东是合同当事人,但是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客的家属可以居住在房屋中,那么这些家属就被认为是第三人,并且有权利居住在房屋中。

第三人相关词条

  • 民事诉讼参加人

    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解决民事纠纷的诉讼的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民事诉讼参加人类型

    民事诉讼参加人类型,是指因与他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冲突,而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利害关系人的分类。一般指当事双方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因而起诉参加到已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

  • 对抗第三人

    《担保法》第43条中的对抗第三人是指当两个债权债务关系标的物相同,双方发生争议,都主张享有对该标的物的权利时,有登记的一方就可受法律的保护,优先享有权利。如:张三与李四签定贷款合同,并约定,李四将自己的一台电视机抵押给张三。后来,李四又将电视机抵押给王五,以签定合同,并且在当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那么,当王五,张三都向李四主张取得电视机时,王五可凭借公证对抗第三人张三,优先以电视机受偿。这就是所谓的“对抗第三人”,是抗辩权的一种。

  • 被告

    被告,是指在民事或者行政案件中,原告向法院提出提出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法院判决承当相应法律责任的人。

  • 主要负责人

    指的是一个单位或组织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并对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的单位主要领导。

  • 第三人损害

    第三人损害,是指侵权行为直接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而间接地给第三人造成的财产利益或非财产利益的损害。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是指意思表示能力欠缺,无法独立行使诉讼权利的人,通常是指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弱智或痴呆病人。未成年人由于年龄限制,社会阅历浅、认知能力差,无法独立参加诉讼;而精神病患者、弱智和痴呆病人系智力发育不健全,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亦无法独立参加诉讼。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在民法规定的范围内,除纯获利益、不负担义务,并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外,其他行为一般均不能独立实施,而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诉讼行为也不例外。

  • 善意第三人

    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在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往中,没有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从事故意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第三人.

  • 诉讼标的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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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