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许可
拆迁许可是指拆迁人在实施前,由行政机关根据其提交的文件资料批准的一种附有明确期限的行政强制许可行为。没有获得该许可,拆迁人不得进行拆迁程序。
问题 | 拆迁许可证 |
分类 | |
解答 |
![]() 一、拆迁许可证的法定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资料。 二、拆迁许可证的申报条件 1、具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三、拆迁许可证的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建设总体平面图(红线图)(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7、房屋拆迁计划(原件1份); 8、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原件1份); 9、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示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原件1份)。 四、拆迁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查资料;3、现场查看;4、发证 五、拆迁许可证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拆迁许可证的收费事项:房屋拆迁管理费,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4%。 拆迁许可证相关词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