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卖淫嫖娼
分类
解答
卖淫嫖娼是指以金钱或其他物质条件为代价,进行性行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被视为不道德和非法的,因为它涉及到性服务的买卖和性交易的交换,容易导致性病和其他社会问题的出现。

卖淫嫖娼相关词条

  • 协助组织卖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8条第3款的规定,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该罪名为《中华人民刑法修正案(八)》四十八条新修订的。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 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 强迫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 介绍卖淫罪

    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对介绍卖淫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 容留卖淫罪

    容留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

  • 引诱卖淫罪

    引诱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 引诱幼女卖淫罪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

  • 黄海波嫖娼

    2014年5月15日,北京警方获得线索,称在某酒店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5月15日16时许,朝阳区警方配合刑侦总队民警在北京市朝阳区华威桥工大建国饭店楼下将将黄海波和一女子当场抓获。经审讯,黄海波对嫖娼一事供认不讳。2014年5月16日中午,黄海波被正式移送至拘留所,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5月31日,黄海波拘留期满,仍未被释放,被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1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