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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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根 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本质上属于承揽合同,德国、日本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均将建设工程合同纳入承揽合同之中。我国大陆的合同法在第16章第287条中也规定了,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我国《合同法》将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称之为“发包人”与“承包人”,系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也以之区别于承揽合同的主体一一“定作人”和“承揽人”。实践中,也将发包人称之为“业主”、“甲方”或“建设单位”,承包人称之为“施工人”或“乙方”。 2、.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需要经过勘察、设计、施工等若干过程才能完成,因此《合同法》将建设合同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三种。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是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勘察人之间关系的依据。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一是初步设计合同,即在建设工程立项阶段承包人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而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二是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具体施工设计达成的协议。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方面内容,这里的建筑是指对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等设施的装配。 3、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建设工程,但是对什么是“建设工程”,我国立法没有明确作出界定。学术界对此争论也较大,有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根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具体而言: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 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人,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工程勘察是 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 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第二个环节,是保证建设工程 质量的重要环节。 工程设计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要机关批准,持有《设计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只有具备了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才能订立;小型单项工程必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文件方能订立。如果单独委托施工图设计任务,应当同时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方能订立。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必须是法人。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一)合同主体的限定性1、发包人 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是指工程的建设单位,又称业主,是合法拥有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经法定程序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的合法权利人。对非房地产开发项目 而言,并不存在发包人的房地产开发资质问题,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其发包人专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主体。 2、承包人 在中国大陆,对合同主体的限制,自然人基本上被排除在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主体之外;只有具备法定资质的单位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主体。 我国《建筑法》第12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同内容的全面性建设工程合同就是以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或施工为内容的承揽合同。从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来看,承包人主要提供的是专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等劳务,而不同于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转移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 (三)合同责任的法定性与通常的合同立法多任意性规范不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立法中强制性规范占了相当的比例,相当部分的合同责任因此成 为法定责任,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责任呈现出较强的法定性。如关于施工开工前应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合同订立程序中的招标发包规定,对承包人转包的禁 止性规定与分包的限制性规定,以及对承包人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等,均带有不同程度的强制性,从而部分或全部排除了当事人的缔约自由。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1、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方式根据订立的方式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有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两种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的直接发包,是发包人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与承包人就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后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建筑法》第19条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也就是说,只要是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进行招、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都可以采取直接发包的方式订立。这种方式订立合同缺乏竞争性,主要只适用于投资小、建设周期短的小型建设工程,因而在适用范围不广。由于这种方式订立合同的程序,和一般的合同订立没有区别,都是一对一的通过要约和承诺方式进行合同洽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后合同成立。因此,本文将主要对招标发包的订立过程进行分析。 2、建设工程合同招标的方式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方式主要有两种:一为公开招标,一为邀请招标。 (3)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过程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所有程序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减少了不公正操作的可能。而邀请招标因限制了投标人,所以在公开程度上不如公开招标,不公正操作的机会也 因此,总的来说,两种招标方式各有千秋,从不同角度比较,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实际中,各国或国际组织的做法也不尽一致。有的未给出倾向性的意见,而是把自由裁量权交给了招标人,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特点,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或邀请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即可。 3、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时间在我国现行立法框架之下,不能得出发出中标通知书就意味着建设工程合同成立的结论,合同成立之时应是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时。因为: (2)《合同法》第犯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中标通知书发出或到达后,还要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30口内签订书面合同,也就意味着要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才能成立。 五、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1、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主体要件一是发包人的主体资格。 学者对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是否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包括自然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我国《建筑法》将发包人称之为建设单位,将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排除在《建筑法》调整范围之外,①我国一些学者认为以此类建筑为标的合同应属承揽合同,而非建设工程合同。[‘“〕从而认为我国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在主体资格上的要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我们认为,《建筑法》属于行政法范畴,并且其适用范围的“建筑活动”系“建设工程”的种概念,不能因《建筑法》将发包人称为建设单位,而认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必须是单位。我们前面己经论述过,因小型建设工程的建造而签订的合同也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调整范围,如农村个人住宅的建造、家庭装修工程等,那么自然人也理所当然的可以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 二是承包人的主体资格 第一,承包人经营范围对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影响 2、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意思表示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意思表示且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但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规则只能解决意思表示行为要素是否具备的问题,它仅着眼于意思表示行为的外部特征。但是具备外部事实要素(如表示形式、目的内容、法效)的法律行为,并不一定符合法律所预想的有效法律行为之典型模式,民法为此才设置了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对具体表意行为的品质附以条件要求,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即为其中一项。”这就是说,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仅为合同成立之要件,而合同要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法律对意思表示这一成立要件设置进一步的要求,这一要求即为意思表示的真实。在大陆法系的立法上,意思表示真实属于法律行为的有效范畴。在英美法系的立法上,它同样是契约有效条件内容。我国《民法通则》虽然未对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法律行为之有效进行区分,但在理论上仍然将意思表示真实看作是法律行为有效条件范畴。何为意思表示真实,各国立法一般未作正面解释,多采用列举意思表示瑕疵类型的方式,通过排除法确定意思表示真实。而且,由于各国的立法和学说对判断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采用三种不同的观点,即意思主义、表示主义和折衷主义36,因而各国立法对意思表示瑕疵的种类列举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如德国法上的意思表示瑕疵有游戏表示、真实保留、虚伪意思表示、表示错误、受欺诈意思表示、受胁迫意思表示和重要性质错误七类。在我国学者中,一般均将受胁迫、受欺诈、重大误解列入意思表示瑕疵范围,而对《民法通则》及《合同法》所列举的乘人之危、显失公平、双方恶意串通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几种情形存在不同看法。有的学者将乘人之危列为意思表示瑕疵,也有将其视为违反社会利益和公共道德。有的学者将显失公平列入意思表示瑕疵,[3 ]也有将其列入违反社会利益和公共道德范围的。对于双方恶意串通的行为,有学者认为属于意思表示瑕疵,也有学者认为法律行为不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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