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产
根据我国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问题 | 公私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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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私财产指的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财产。公有财产是指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例如政府机关、公园、道路、桥梁、公共设施等,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拥有的财产。私有财产是指个人或团体所拥有的财产,例如住房、车辆、存款、股票等,属于个人或团体私人所有的财产。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公有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侵占、损毁和私自占有。私有财产则是个人或团体的合法财产,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私有财产的使用、转让、继承等方面,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同时,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和交互作用。例如,私人企业可以租用国有土地经营,政府可以通过公共设施的建设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等等。 公私财产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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