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抵押权
1除斥期间的届满。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2年内抵押权人不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因除斥期间的届满而消灭。2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设定就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当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后,抵押权因其实现而消灭。3抵押物的灭失而未受补偿。抵押权的效力只及于抵押物,当抵押物非归责于抵押人而灭失后又无代位物的,抵押权因失去支配标的物而消灭。4主债权的消灭。
问题 | 抵押权登记 |
分类 | |
解答 |
![]() 抵押权登记是指债权人将其在抵押合同中所获得的抵押权利在法定程序下向公众宣示,并在不动产登记簿或动产抵押登记簿上登记的行为。抵押权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抵押财产的优先权方面得到法律保护。抵押权登记的法律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抵押权登记的法律效力:抵押权登记自登记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登记人享有对抵押物的优先权。 2. 抵押权登记的主体:抵押权登记可以由债权人或其代理人申请,也可以由抵押人申请。 3. 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权登记的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或动产,包括房屋、土地、车辆、设备等。 4. 抵押合同的要求:抵押权登记必须建立在合法的抵押合同基础之上,抵押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 5. 抵押权登记的程序:抵押权登记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提交登记申请、审核资料、公示等环节。 6. 抵押权登记的变更和注销:抵押权登记的变更和注销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申请、审核、公告等环节。 总之,抵押权登记是一个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法律手段,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作用。 抵押权登记相关词条
|
随便看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