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权 |
分类 | |
解答 |
律师会见权是指被捕、被羁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执行人,有权请律师到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场所进行面对面的会见。这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当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之一。 律师会见权法律解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律师会见的权限: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执行人的权利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有会见的权利。只有经过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律师事务所和经过司法行政机关认证的律师才有会见的资格。 2. 律师会见的时间和地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执行人的时间和地点应该是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如果律师在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被会见者会见,应当及时通知主管机关并说明原因。 3. 律师会见的方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执行人的方式可以采用面对面、通过电话、通过传真等方式进行。如果被会见者不同意面对面的会见方式,应当及时通知主管机关。 4. 律师会见的内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执行人的内容应当是保密的,律师不得泄露被会见者的任何信息。律师在会见中应当尽可能地了解被会见者的情况,并根据被会见者的情况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和建议。 总之,律师会见权法律解释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正当诉讼权利而制定的。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执行人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相关规定,维护正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