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
一、房产测绘资质的级别
房产测绘资质分甲乙丙丁四级,
甲级房产测绘资质,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乙级以下的测绘资格,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甲乙级测绘资质全国有效,丙级只有市里有效,丁级只有县级范围内有效;
各级别有一定的条件,其中乙级要求单位成立时间5年以上,测绘专业技术人员25人以上,有健全的测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并对仪器设备也有一定要求.
二、关于发布《甲、乙级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和《各等级测绘资格证书作业限额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测绘局,直辖市测绘管理处(办),各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的实施工作,制定了《甲、乙级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和《各等级测绘资格证书作业限额规定》,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甲、乙级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
2、《各等级测绘资格证书作业限额规定》
附件1:甲、乙级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
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申请测绘资格时,须达到通用标准中的各项标准和专业标准中至少一个专业类别的资格条件。
通用标准
一、甲级:
1、是具有法人资格或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实体,有10年以上从事相应测绘生产的资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的测绘生产单位。
2、单位职工中正式在编的测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员职称以上的)不少于40人,其中,有中级测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2人以上,高级测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人以上。
3、有健全的测绘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有经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能够反映本单位生产业务水平的近期重大(国家级)测绘项目的成果。
4、经省级测绘主管部门认定已具备健全的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其相应的设施。
5、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专业标准”。其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经国家批准成立的部属测绘生产单位(公司企业由国家经贸委批准成立,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事业单位由中央编委批准成立),达到批准规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甲级测绘单位相应的技术能力,可以直接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
二、乙级:
1、是具有法人资格或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实体,有5年以上从事相应测绘生产的资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的测绘生产单位。
2、单位职工中有正式在编测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员职称以上的)不少于25人,其中,中级测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人以上,高级测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人以上。
3、有健全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有经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能够反映本单位生产业务水平的近期较大(省部级)测绘项目的成果。
4、经省级测绘主管部门认定已具备健全的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其相应的设施。
5、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专业标准”。其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成立的省级测绘生产单位(公司企业由省级经贸委批准成立,并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事业单位由省编委批准成立),达到批准规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乙级测绘单位相应的技术能力,可以直接申请乙级《测绘资格证书》。
专业标准
在本标准有关对仪器设备的数量要求中,凡是具有先进仪器设备替代常规仪器设备,并已形成相应生产能力的,其常规仪器设备的数量可减少。
一、大地测量
业务范围:
(1)天文测量
(2)三角测量
(3)导线测量
(4)长度测量
(5)水准测量
(6)重力测量
(7)卫星GPS测量
(8)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一)大地测量外业
A 甲级
1、 仪器设备:拥有完成一、二等大地测量任务的经纬仪(J1级精度以上)8台或拥有一定数量的GPS接收机并形成较强的生产能力,水准仪(S1级精度以上)8 台以上,中、远程测距仪4台以上;承担天文、基线、重力和卫星大地测绘任务的单位,还应拥有相应的足够数量的测量仪器设备,各工种配套仪器设备齐全,拥有 必需的电子计算机等设备。
2、生产能力:具有按国家技术标准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内(1)-(5)、(7)项的一、二等大地测量项目的作业能力,成果质量全部合格,并有已完成的相应成果。
B 乙级
1、仪器设备:拥有完成三、四等大地测量任务的经纬仪(J2级精度以上)5台或拥有GPS接收机并可形成生产能力,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5台以上,中、短程测距仪3台以上,各工种配套仪器设备齐全;拥有必需的电子计算机等设备。
2、生产能力:具有按国家技术标准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内(2)-(5)项的三、四等大地测量项目的作业能力,成果质量全部合格,并有已完成的相应成果。
(二)大地测量内业计算
A 甲级
1、仪器设备:拥有小型电子计算机1台以上,80兆以上硬盘、2兆以上内存的微机6台以上,相应的计算机外围设备和机房设施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具有独立开发大地测量数据处理应用软件和完成国家一、二等大地测量成果计算的作业能力;具有建立大地测量数据库的能力,成果质量符合要求,并有已完成的上述业务范围内(1)-(7)项的计算成果。
B 乙级
1、仪器设备:拥有80兆以上硬盘、2兆以上内存的微机3台以上,相应的计算机外围设备和机房设施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具有利用国内外计算机软件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内(2)-(5)项三、四等大地测量成果的计算能力,成果质量符合要求,并有已完成的相应成果。
二、摄影测量与遥感
业务范围:
(1)航空摄影
(2)航空摄影测量
(3)地面摄影测量
(4)近景摄影测量
(5)遥感测量
(一)航空摄影
摄影比例尺:
(1)小比例尺摄影与遥感(1:3万-1:7.5万)
(2)中等比例尺摄影与遥感(1:8千-1:3.5万)
(3)大比例尺摄影与遥感(1:2千-1:1.2万)
(4)特种比例尺摄影与遥感(特小1:7.5万以下或特大1:2千以上)
A 甲级
1、仪器设备:能具有适应三种以上摄影比例尺的摄影技术能力,具有大象幅航摄仪或特种传感器3台以上(其中1台可以是有至少4年有效期协议租用的),有GPS摄站定位系统和各种摄影处理设备。
2、生产能力:能独立完成适应测绘(有摄站定位数据)及专业使用的三种以上摄影比例尺的全色黑白、彩色、红外航空摄影或特种遥感任务,能完成各种摄影处理及晒印任务。
B 乙级
1、仪器设备:能具有适应二种以上摄影比例尺的摄影技术能力,具有大象幅航摄仪或特种传感器2台以上(其中1台可以是有至少4年有效期协议租用的),有配套的摄影处理设备。
2、生产能力:能独立完成二种以上摄影比例尺全色黑白航空摄影或特种遥感任务,能完成相应的摄影处理及晒印任务。
(二)航测外业
A 甲级
1、仪器设备:J2级以上经纬仪10台以上,S3级以上。水准仪8台以上,中、短程测距仪5台以上,平板仪10台以上,全站型速测仪2台以上。其他外业仪器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具有独立承担国家三、四等三角、导线、水准测量、像片控制测量、像片调绘、平板仪地形测量、数字化测图的作业能力,曾完成过上述任务,成果质量符合要求。
B 乙级
1、仪器设备:J2级以上经纬仪7台以上,S3级以上。水准仪5台以上,平板仪6台以上,测距仪3台以上。其他外业仪器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具有独立完成小面积三、四等三角、导线、水准测量、像片控制测量、像片调绘、平板仪测量的作业能力,曾完成过相应的航测外业任务,成果质量符合要求。
(三)航测内业
A 甲级
1、仪器设备:精密立体坐标量测仪1台以上,精密立体测图仪6台以上(其中解析测图仪和正射投影仪各不少于1台),纠正仪2台以上,坐标展点仪1台以上,立体量测仪、投影转绘仪及摄影处理设备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种比例尺航测原图、地籍图的测绘和影象地图的制作;曾完成过上述航测内业任务,成果质量符合要求。
B 乙级
1、仪器设备:精密立体坐标量测仪、坐标展点仪、纠正仪各1台以上,精密立体测图仪3台以上,立体量测仪、投影转绘仪各1台以上,摄影处理设备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种比例尺航测原图的内业生产;曾完成过相应的任务,成果质量符合要求。
三、地图编制与地图印刷
业务范围:
(1)地形图编制
(2)普通地图(集、册)编制
(3)专题地图(集、册)编制
(4)特种地图制作
(5)地图制版
(6)地图印刷
(一)地图编制
A 甲级
1、仪器设备:拥有地图制图复照仪、复印机、坐标展点仪、数字化仪及自动绘图仪各1台以上,植字机、微机各2台以上。
具有计算机制图和激光输出设备的,可不需要坐标展点仪和植字机。
2、生产能力:具有按国家技术标准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内第(1)项中三种比例尺以上地图制图任务,或者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内第(2)、(3)项的国家或省级项目的地图集(册)的设计、编制作业能力,质量符合要求,并有已完成的相应成果。
B 乙级
1、仪器设备:拥有地图制图复照仪、坐标展点仪、植字机各1台以上。
2、生产能力:具有按国家技术标准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内第(1)项中三种比例尺以上地图制图任务,或者能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内第(2)、(3)项的省级地图作业能力,质量符合要求,并有已完成的相应成果。
(二)地图印刷
A 甲级
1、仪器设备:拥有复照仪、植字机、晒版机、显影机、拷贝机、晾纸机、切纸机、打样机、全开胶印机、装钉机各1台以上,对开胶印机(其中四色以上胶印机1合)2台以上。
2、生产能力:具有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内(1)-(3)项地图制版、印刷任务,印刷质量符合要求,并有已完成的相应印刷成果。
B 乙级
1、仪器设备:拥有复照仪、植字机、晒版机、显影机、拷贝机、切纸机、打样机各1台以上,对开胶印机2台以上。
2、生产能力:具有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内第(1)项中二种较大比例尺内容简单的地形图制版印刷,第(2)、(3)项中省级地图制版印刷任务。
四、工程测量
业务范围: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城镇规划定线与拨地测量
(4)市政工程测量
(5)线路管道测量
(6)变形观测与形变测量
(7)水利工程测量
(8)矿山测量
(9)精密工程测量
(10)隧道测量
(11)建筑工程测量
(12)桥梁测量
A 甲级
1、 仪器设备:J2级精度以上经纬仪8台以上(其中,J1级精度以上经纬仪不少于2台),或拥有一定数量的GPS接收机,S3级精度以上水准仪8台以上(其 中,S1级精度以上水准仪不少于3台),测距仪6台以上,大平板仪5台以上,全站型电子经纬仪(测角精度2"以上,测距精度±(3+2PPm.D)以上) 不少于2台,所承担线路管道测量、隧道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变形观测与形变测量、精密工程测量等相应专业外业仪器配套齐全,数字化仪等数据采集设备2台以 上,绘图仪不少于2台以上,微机4台以上,其他设备软件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具有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含第(1)、(2)项在内的四个以上不同项目的作业能力,具有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的能力,曾完成过相应的工程测量任务,成果质量符合要求。
B 乙级
1、仪器设备:J2级精度以上经纬仪5台以上,S3级精度以上水准仪5台以上,大平板仪3台以上,测距仪4台以上,微机2台以上,所承担的线路管道测量、隧道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变形观测与形变测量、精密工程测量等相应专业外业仪器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具有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含第(1)、(2)项在内的三个以上不同项目的作业能力,具有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的能力,曾完成过相应的工程测量任务,成果质量符合要求。
五、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与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业务范围:
(1)地籍测绘
(2)房产测绘
(3)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4)地籍信息系统
(5)房产信息系统
A 甲级
1、仪器设备:J2级以上经纬仪8台以上,S3级以上水准仪4台以上,测距仪6台以上,全站型速测仪2台以上,求积仪6台以上,微机4台以上,数字化仪等数据采集设备2台以上,其他仪器配套齐全。
采用航测方法成图时,仪器设备与航测内业甲级标准相同。
2、生产能力:具备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全部项目的作业能力和数字化测图一体能力;曾完成过相应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任务,质量符合要求。对承担地籍测绘任务的单位,须经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人员技术培训。
B 乙级
1、仪器设备:J2级以上经纬仪5台以上,S3级以上水准仪3台以上,测距仪4台以上,全站型速测仪1台以上,求积仪4台以上,微机2台以上,其他外业仪器配套齐全。
采用航测方法成图时,仪器设备与航测内业乙级标准相同。
2、生产能力:具备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三项以上不同项目的作业能力;曾完成过相应的地籍测绘、房产侧绘任务,质量符合要求。对承担地籍测绘任务的单位,须经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人员技术培训。
六、数字化测绘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业务范围:
(1)数字化成图:包括全野外数据采集方式,航测遥感采集方式,图形资料采集方式。
(2)建立数据库: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专业(单项)信息数据库。
(3)建立信息系统:包括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专业信息系统。
A 甲级
1、仪器设备:全野外数据采集仪器或航测遥感采集仪器3台以上,制图资料采集设备(含手扶和扫描)4台以上,工作站(含图形编辑工作站)不少于3台以上,486以上微机6台以上,绘图仪4台以上。其他设备及软件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能完成至少二种方式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具有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或建立四个以上专业(单项)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能力。对所使用的相应软件有较强的应用和开发能力。
B 乙级
1、仪器设备:任何类型的数据采集设备4台以上,工作站(含图形编辑工作站)2台以上,486以上微机4台以上,绘图仪2台以上。其他设备及软件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能完成至少一种方式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具有建立一定规模的二个以上专业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能力。对所使用的相应软件有一定的应用和开发能力。
七、海洋测绘
业务范围:
(1)海洋控制测量
(2)海岸滩涂地形测量
(3)海洋工程测量
(4)海洋航空、航天遥感测绘
(5)海底地形测量
(6)海图编制
(7)水下地形测量
A 甲级
1、 仪器设备:具备多波束测深系统(SEABEAM)1套或多频探测仪1台或具有测深仪6台以上(读数精度0.1米,可自动记录),微波或无线电定位仪3套以 上;中、远程测距仪3台以上(其中2台可跟踪动态定位),经纬仪(J2、J6级)、水准仪(S3、S10级)、平板仪各3台以上;验流仪、颠倒温度计、海 流计、测扫声纳、浅地层剖面仪、机助绘图仪各2台以上,海洋重力仪、海洋磁力仪各1套以上。其他海洋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具有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六个以上不同项目的作业能力;可在国内各种海区(含江河、湖泊)完成水深测量和各种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任务;曾完成过相应的海洋测绘任务,质量符合要求。
B 乙级
1、 仪器设备:测深仪4台以上(读数精度0.1米,可自动记录),微波或无线电定位仪1套以上(定位精度优于3米,测程大于60公里);中程以上测距仪2台 (其中1台可跟踪动态定位),经纬仪、水准仪、平板仪各2台以上;验流仪、颠倒温度计各有1套以上,相应的水位观测设备等配套齐全。
2、生产能力:具有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四个以上不同项目的作业能力;能在国内近海区(含江河、湖泊)完成水深测量和大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任务;曾完成过上述海洋测绘任务,质量符合要求。
附件2:各等级《测绘资格证书》作业限额规定
┌─────────┬─────┬────────┬───────┬──┐
│ 作 证书等级 │ │ │ │ │
│ 业 │ 甲 │ 乙 │ 丙 │ 丁 │
│ 限 │ │ │ │ │
│业务范围 额 │ │ │ │ │
├──┬──────┼─────┼────────┼───────┼──┤
│ │ 天文测量 │无限额限制│ - │ - │ - │
│ 大├──────┼─────┼────────┼───────┼──┤
│ │三角(导线)│无限额限制│ 三等以下 │ - │ - │
│ │ 测量 │ │ │ │ │
│ 地├──────┼─────┼────────┼───────┼──┤
│ │ 水准测量 │无限额限制│ 三等以下 │ - │ - │
│ ├──────┼─────┼────────┼───────┼──┤
│ 测│ 重力测量 │无限额限制│ 专业重力测量 │ - │ - │
│ ├──────┼─────┼────────┼───────┼──┤
│ │卫星GPS测量 │无限额限制│ C级以下 │ - │ - │
│ 量├──────┼─────┼────────┼───────┼──┤
│ │ 数据处理 │无限额限制│ 三等以下 │ - │ - │
├──┼──────┼─────┼────────┼───────┼──┤
│ │ 航空摄影 │无限额限制│ 三种以下比例尺 │ 一种比例尺 │ - │
│ 摄├──────┼─────┼────────┼───────┼──┤
│ │ 遥感测绘 │无限额限制│100平方公里以下 │ - │ - │
│ ├─┬────┼─────┼────────┼───────┼──┤
│ 影│ │ 1:5百 │无限额限制│ 5平方公里以下 │2平方公里以下 │ - │
│ │摄├────┼─────┼────────┼───────┼──┤
│ │ │ 1:1千 │无限额限制│ 10平方公里以下 │5平方公里以下 │ - │
│ 测│ ├────┼─────┼────────┼───────┼──┤
│ │ │ 1:2千 │无限额限制│ 15平方公里以下 │10平方公里以下│ - │
│ │影├────┼─────┼────────┼───────┼──┤
│ 量│ │ 1:5千 │无限额限制│ 50平方公里以下 │20平方公里以下│ - │
│ │ ├────┼─────┼────────┼───────┼──┤
│ 与│ │ 1:1万 │无限额限制│100平方公里以下 │ - │ - │
│ │测├────┼─────┼────────┼───────┼──┤
│ 遥│ │1:2.5万 │无限额限制│400平方公里以下 │ - │ - │
│ │ ├────┼─────┼────────┼───────┼──┤
│ │ │ 1:5万 │无限额限制│800平方公里以下 │ - │ - │
│ 感│量├────┼─────┼────────┼───────┼──┤
│ │ │ 1:10万 │无限额限额│1600平方公里以下│ - │ - │
├──┼─┴────┼─────┼────────┼───────┼──┤
│地图│ 地图编制 │无限额限制│ 省级以下 │市(地)级以下│ - │
│编制│ │ │ │ │ │
│与 ├──────┼─────┼────────┼───────┼──┤
│地图│ 地图印刷 │无限额限制│ 省级以下专题图 │ - │ - │
│印刷│ │ │ │ │ │
├──┼─┬────┼─────┼────────┼───────┼──┤
│地籍│ │ 1:5百 │无限额限制│ 5平方公里以下 │ 2平方公里以下│ - │
│测绘│地├────┼─────┼────────┼───────┼──┤
│ 、 │籍│ 1:1千 │无限额限制│ 10平方公里以下 │ 5平方公里以下│ - │
│房产│测├────┼─────┼────────┼───────┼──┤
│测绘│绘│ 1:2千 │无限额限制│ 15平方公里以下 │10平方公里以下│ - │
│ │房├────┼─────┼────────┼───────┼──┤
│ 与 │产│ 1:5千 │无限额限制│ 30平方公里以下 │ - │ - │
│ │测├────┼─────┼────────┼───────┼──┤
│行政│绘│ 1:1万 │无限额限制│ 50平方公里以下 │ - │ - │
│区域├─┴────┼─────┴────────┴───────┼──┤
│界线│行政区域界线│ 由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授权 │ - │
│测绘│ 测绘 │ │ │
├──┴──────┼──────────────────────┼──┤
│ 数字化测绘与地理 │ 无限额限制 │ - │
│ 信息系统工程 │ │ │
├─────────┼──────────────────────┼──┤
│ 海 洋 测 绘 │ 无限额限制 │ - │
└─────────┴──────────────────────┴──┘
┌─────────┬───┬───────┬───────┬─────┐
│ 作 证书等级 │ │ │ │ │
│ 业 │ 甲 │ 乙 │ 丙 │ 丁 │
│ 限 │ │ │ │ │
│业务范围 额 │ │ │ │ │
├─┬───────┼───┼───────┼───────┼─────┤
│ │ │无限额│平面:三等以下│平面:一级 │平面:二级│
│ │ 控制测量 │ │ │ 导线以下 │ 导线以下│
│ │ │ │高程:三等以下│高程:四等以下│高程:图根│
│ │ │限 制│ │ │ 以 下│
│ ├───────┼───┴───────┴───────┴─────┤
│ │ 城镇规划定线 │ 由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授 权 │
│工│ 与拔地测量 │ │
│ ├───────┼───┬───────┬───────┬─────┤
│ │ │无限额│ 大城市一般路 │中等城市一般路│ 局部市政 │
│ │ 市政工程测量 │ │中等城市主干路│ │ │
│ │ │ 限 制│ 一般立交桥 │ 小城市道路 │ 工 程 │
│ ├───────┼───┼───────┼───────┼─────┤
│ │ 线路管道测量 │无限额│ 80公里以下 │ 40公里以下 │20公里以下│
│ │ │限 制│ │ │ │
│ ├───────┼───┼───────┼───────┼─────┤
│ │ 变形观测与 │无限额│ 中型工程 │ 小型工程 │ - │
│ │ 形变测量 │限 制│ │ │ │
│ ├───────┼───┼───────┼───────┼─────┤
│程│ 水利工程测量 │无限额│ 中型水利工程 │ 小型水利工程 │一般水渠、│
│ │ │ │ │ │农田水利 │
│ │ │限 制│ │ │工 程 │
│ ├───────┼───┼───────┼───────┼─────┤
│ │ 矿山测量 │无限额│ 100平方公里 │ 15平方公里 │ 局部矿山 │
│ │ │限 制│ 以 下 │ 以 下 │ 测 量 │
│ ├───────┼───┼───────┼───────┼─────┤
│ │ 精密工程测量 │无限额│ 一般精密设备 │ - │ - │
│ │ │限 制│ 安 装 │ │ │
│ ├───────┼───┼───────┼───────┼─────┤
│ │ 隧道测量 │无限额│ 4公里以下 │ 2公里以下 │ 局部隧道 │
│ │ │限 制│ │ │ │
│ ├───────┼───┼───────┼───────┼─────┤
│测│ │ │建筑范围小于1 │ │ │
│ │ │无限额│平方公里,单个│ │ │
│ │ 建筑工程 │ │建筑物和设施1 │ 高层楼放样 │多层楼放样│
│ │ 测量 │ │万-10万平方米│ │ │
│ │ │限 制│,金属结构建筑│ │ │
│ │ │ │物 │ │ │
│ ├───────┼───┼───────┼───────┼─────┤
│ │ 桥梁测量 │无限额│ 中型桥梁 │ 小型桥梁 │ - │
│ │ │限 制│ │ │ │
│ ├─┬───┬─┴───┼───────┼───────┼─────┤
│ │地│1:5百 │无限额限制│ 5平方公里以下│ 2平方公里以下│ 1平方公里│
│ │ │ │ │ │ │ 以 下│
│ │ ├───┼─────┼───────┼───────┼─────┤
│量│形│1:1千 │无限额限制│10平方公里以下│ 5平方公里以下│ 2平方公里│
│ │ │ │ │ │ │ 以 下│
│ │ ├───┼─────┼───────┼───────┼─────┤
│ │测│1:2千 │无限颤限制│15平方公里以下│10平方公里以下│ 5平方公里│
│ │ │ │ │ │ │ 以 下│
│ │ ├───┼─────┼───────┼───────┼─────┤
│ │量│1:5千 │无限额限制│30平方公里以下│20平方公里以下│10平方公里│
│ │ │ │ │ │ │ 以 下│
└─┴─┴───┴─────┴───────┴───────┴─────┘
说明:本规定中“以下”含本身,“-”表示为不得承担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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