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售后包租的概述
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或房屋产权单位(以下简称出售人),在其投资建造的商品房或存量产权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出售时与买受人约定,在出售后的一定年限内由出售人以代理出租的方式进行包租,以包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售房价款或偿付一定租金回报的行为。凡出售人按市场价格出售,以一定租金回报实施售后包租的,所定的租金回报不得高于市场上同类房屋正常出租业务所得的平均利润,并必须向购房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房屋售后包租,出售人应与买受人同时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出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和“房屋售后包租合同”(以下简称包租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出售合同或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应明确该房屋买卖价格,售后包租的价格折减金额或租金回报金额,包租年限以及售后包租有关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在包租期间,包租人应以代理出租的方式出租该房屋。包租人未经买受人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售后包租的该房屋再转包租。包租期内,包租人与买受人应严格履行售后包租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售后包租合同。
二、售后包租的危害
1、开发商把回笼起来的资金移作他用,无论是用于再开发还是经营其它商业,搞得大投资者也没钱可赚、小投资者也被套牢了;
2、开发商往往会卷款逃逸,这也是最严重的危害所在;
3、收了小投资者的钱却不付给大投资者,两头都吃,导致社会矛盾激化;
4、售后包租的根源就在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把钱全拿死了,引起的纠纷官司都没法打。因此,建议投资者千万不要投这类模式。
三、售后包租的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规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敛财”,将构成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死刑。
四、售后包租的相关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第十二条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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