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传染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问题 | 甲类传染病 |
分类 | |
解答 |
甲类传染病是指具有较强传染性、易在短时间内在人群中大规模传播、危害公共卫生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将甲类传染病列为法定传染病。 根据该法,甲类传染病的防治应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包括采取隔离、检测、报告、治疗、消毒、隔离观察等措施,同时强化对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和食品的卫生监管。 在甲类传染病的疫情暴发时,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如宣布紧急状态、实施交通管制、关闭公共场所等,以控制疫情的扩散。同时,政府还应当为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技术支持,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对于违反甲类传染病防治法规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措施。同时,个人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防治工作,不得隐瞒、谎报病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甲类传染病法律解释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遏制疫情的传播,加强社会卫生管理和监管,维护社会稳定。 甲类传染病相关词条
|
随便看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