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离婚
外遇离婚,是指因婚姻的中一方或双方与其他异性产生婚外感情或发生性行为而导致与另一方离婚的行为。
问题 | 离婚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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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一、离婚补偿的条件和方式 根据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补偿的方式上,一般要求是一次性给付,适用离婚补偿制度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二、离婚补请求权离婚补偿请求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补偿的请求。 三、离婚补偿协议1、离婚补偿协议的含义 又叫离婚经济补偿协议,指在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负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家庭中。双方协议给予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经济补偿的书面协议。 2、离婚补偿协议书的内容 包括:双方基本情况,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证件号码等;双方约定的离婚补偿具体金额;双方约定的离婚补偿时间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 四、离婚经济补偿相关法律规定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五、离婚补偿的案例案例:张某家住蜀山区三里庵街道竹荫里社区。2006年6月,张某和李某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李某音信全无,从未履行过丈夫应尽的责任,双方感情逐渐破裂。2014年8月初,双方提出协议离婚。张某以自己生活不能自理、生活极其困难为由,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9万元,遭到了李某的拒绝。8月20日,张某向竹荫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2014年9月14日,李某同意离婚并支付张某适当的经济补助。 离婚补偿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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