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欠钱不还属于什么行为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属于什么行为?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中的借款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当承担履行债务与违约的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将债务人告上法庭,并且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但是在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欠钱不还起诉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五)、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3、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4、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三、欠钱不还起诉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6)起诉人签名、日期。 (7)起诉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原告身份信息 如果原告为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原告为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3、被告及第三人身份信息 如果被告为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 如果被告为法人提供登记信息。 4、证据材料 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证据,最好是能够配合起诉状所书写“事实与理由”进行排列。证据出示的顺序不同直接影响案件的定性。 所以说,债务人欠钱不还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中的借贷纠纷。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应当承担履行义务和承担违约的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将债务人告上法庭,并且在诉讼的时候将自己的财产申请保全,法院可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如果债务人涉嫌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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