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持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1、持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两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如果虽超过执行申请时效,但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则法院仍可以依法执行; (1)如果被执行人对执行时效提出异议的,则需由法院对该异议进行审查: (2)如果申请执行时效的有中止、中断情形的,或未超过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则异议不成立,应由法院继续执行; (3)如果异议成立的,则由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法院还会受理。但是,如果被执行人以超过执行期限抗辩,法院就会裁定不予执行。 二、强制执行会通知申请人吗? 1、强制执行会通知申请人 法院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如果经核实同意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申请强制执行都会被批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确认,无论是否批准强制执行,都会通知申请人。 2、法院在强制执行前会通知被执行人。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三、申请强制执行能添加执行人吗? 1、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能添加执行人,在强制执行中能否追加被执行人,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有下列情形: (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但是在遗产范围内执行,没有遗产继承的,是不能变更增加这些人的; (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人必须配合执行其代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3)因未成年人侵权引起的执行案件的,可以追加其监护人或者在该未成年人成年后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4)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离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企业就要做为被执行人被执行; (5)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可以追加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者未完全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6)法人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强制执行的时候要追加被执行人,可以提出相应的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据。 然后执行机构会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进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 法定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两年,权利人如果在此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有可能并不会采取强制措施。若是对持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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